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消防设施检测内容的七大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供水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
5、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6、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
7、气体灭火系统消防。
电气检测内容的六大项:
1、变压器室。
2、高(低)压配电装置。
3、低压配电箱(盘)。
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
5、电气照明装置。
6、开关、插座。
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