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型村庄(人口 500 人以上):需建设 1 处村级消防水源(如消防水池、取水码头),配备手抬机动消防泵、水带(不少于 200 米)、灭火器(每 50 户 1 组),并在主要路口设置消防宣传栏;
分散型村庄(人口 500 人以下):依托村卫生室、党群服务中心设置 “消防应急点”,配备灭火器、消防斧、手电筒等简易装备,同时改造村内池塘、水井为应急取水点,加装抽水泵接口;
特色产业村庄(如民宿村、农产品加工村):额外要求民宿客房配置独立烟感探测器,加工车间设置防火分隔,电气线路需穿管保护,且每村至少配备 1 台电动消防车(适应农村窄路通行)。
乡镇层面:所有涉农乡镇需建成专职消防队,配备至少 3 名专职消防员、1 辆小型水罐消防车,确保接到报警后 15 分钟内到达辖区任意村庄;
村级层面:每村组建 5-10 人的志愿消防队伍,成员优先从村干部、退役军人、年轻村民中选拔,每月开展 1 次技能培训(如灭火器使用、初期火灾扑救),每季度参与 1 次联合演练;
联动机制:建立 “乡镇专职队 - 村级志愿队 - 农户” 三级响应体系,农户发现火情可通过 “村村响” 广播、微信群快速上报,志愿队先到场处置,专职队后续支援,形成 “1 分钟响应、3 分钟处置” 的初期火灾控制闭环。
县级政府:统筹农村消防规划,将消防水源、道路改造纳入乡村建设项目,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不低于地方财政涉农资金的 2%)用于消防设施维护;
乡镇政府:每季度开展农村消防隐患排查,重点整治 “柴火堆靠房、电线乱拉、卧床吸烟” 等问题,对整改不力的农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村委会:制定《村规民约》消防条款,明确农户 “房前屋后不堆易燃物、不占用消防通道” 的义务,同时建立 “留守老人、儿童” 重点人群台账,定期上门检查用火用电安全;
农户:落实 “家庭防火自查” 责任,政策倡导农户配备 “1 具灭火器、1 个应急手电筒、1 份逃生路线图”,并通过 “积分制” 激励 —— 参与消防培训、配合隐患整改可兑换生活用品,提升农户参与积极性。
2024 年(试点突破):选择 30% 的村庄完成消防设施建设和志愿队伍组建,打造 “示范村”;
2025 年(全面推广):60% 的村庄实现消防设施全覆盖,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率 100%;
2026 年(巩固提升):所有村庄建成完善的消防体系,农村火灾起数、伤亡人数较 2023 年下降 40% 以上。
“以水养水” 机制:鼓励村级组织将消防水源与灌溉用水、生活用水管网联通,既保障消防需求,又避免水源闲置浪费;
“方言宣传” 模式:制作方言版消防警示音频、短视频,通过 “村村响” 广播、村级微信群推送,解决农村老年群体理解障碍;
“产业融合” 设计:针对乡村民宿、农家乐,将消防要求纳入经营许可审批,达不到标准的不予备案,从源头降低产业消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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