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应符台这些条件
来源:
|
作者:消防报建
|
发布时间: 2021-05-26
|
1116 次浏览
|
分享到: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际时间为准),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