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日常维护要求
来源: | 作者:消防报建 | 发布时间: 2021-05-31 | 1389 次浏览 | 分享到:
1、系统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保持系统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定期使系统进行自放电,更换应急放电时间小于30min(超高层小于60min)的产品或更换其电池。系统内的产品寿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达到寿命极限的产品应及时更换。当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表面亮度小于15cd/m2时,应马上进行更换。

3、每月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如果发出故障信号或不能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应及时检查电池电压。如果电池电压过低,应及时更换电池。

4、如果光源无法点亮或有其他故障,应及时通知产品制造商的维护人员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5、每月检查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状态。如果发现故障声光信号应及时通知维护人员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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