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消防安全布局的特别要求
来源: | 作者:成都消防设计 | 发布时间: 2021-08-16 | 650 次浏览 | 分享到:

1、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2、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3、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4、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5、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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